政策信息周报年第17期
重庆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https://m-mip.39.net/nk/mipso_4342723.html关于开展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根据《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年)》(芜政〔〕46号),现就做好年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政策兑现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及时做好企业申报项目和附件材料真实性审核,落实专项资金,确保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及时兑现到位。政策兑现情况请于5月底前报市创新办。2.市本级企业申报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现材料于5月底前报市创新办。(扫码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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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范围本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驻皖企业和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申请。二、奖励条件对企业年1月1日以后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以上(税前),并在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年6月)、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市、县(含市、区)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其中,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承担30%。引进科技人才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科技服务、科技管理、科学普及等科技活动的人员。引进科技人才一般应从省外或境外引进,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科研、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2.主持过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4.其他急需紧缺科技人才(须由属地市科技局认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三、奖励期限符合年度奖励条件的,根据实际到岗时间计算奖励金额,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奖励金额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四、申请审核程序(一)企业申请。申请奖励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报所在市科技局。(二)市局审查。所在市科技局受理奖励申请材料,并会同市财政局、人社局进行审查,提出推荐名单,在所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省科技厅。(三)省厅审核。省科技厅在受理各市申请材料后,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核,提出省奖励清单。(四)省、市(县)联动支持。对通过省奖励审核的企业,在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先行给予资金奖励的基础上,省再按比例给予资金奖励。五、企业申请材料要求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2.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3.引进科技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主持过的重大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4.企业与科技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包含工作时限、薪酬情况)、年薪支付证明(须包含个人所得税逐月缴纳证明、逐月银行工资流水等)。以上复印件均须由申请单位审验盖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附件材料要紧紧围绕申报要求,清晰简明,与申请表一同装订,人才较多单位按顺序排列,总页码尽量不超过36页(18张纸),采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版和pdf版各1份。六、报送时间、地点各市科技局于年5月20日前将推荐函(须含公示、审查情况及紧缺人才证明)、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到qq.转载请注明:http://www.iogko.com/wadwh/10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