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将于5月1日至31日举办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期间将举办第三届双品网购节、“中华美食荟”“老字号嘉年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活动。各地还将开展贯通线上线下、融合商旅文的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很多网友在质疑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的购物会,特别是地方举办的博览会、商旅文创等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能否带动各地发展,给公民带来公众服务、恢复疫情期间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呢?如何才能让我们能很好地监督到政府呢,我们就需要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数据开放了。
信息公开的现状和问题
什么是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将其在履行职责国政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制定史最早开始于上世纪40年代,这与西方(尤其是欧洲)二战期间被法西斯当局统治的历史有关。统治期间欧洲多国出现了原本政府为了国家治理而收集的公民信息被法西斯当局用来助力恐怖统治的情形。这使得西方对“信息权利”更早的予以了重视与保护。包括联合国大会“国际情报自由会议之召集”的决议(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年)等相关条款都明确表示“信息自由”为基本人权。这为后来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乃至如今的数据开放立法都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现状与问题
我国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政府规章,是年11月出台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该规定明确:政府是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公民是信息公开的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后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出台,其中相较以往的“以保密为原则,公开为例外”的做法,其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强调要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法规制度等。如今,随着行政理念、学术理论、社会思潮、信息技术等的不断进步,如今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势在必行。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其每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数据统计,年每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分别为:18.16、1.69;22.58、3.48;.20、3.2;.10、3.42;.58、3.75;92.02、3.61;92.5、3.38(单位:万条)。
可以发现总体而言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总体而言呈现上升趋势。且根据报告描述,每年公开的类别都在细化和丰富,政府信息也一直在优化整合,故总的来说北京市的信息公开工作呈现不断开放、不断增加的良好态势。
但是就全国总体而言,信息公开工作依旧存在诸多问题。如信息公开不全面、答复不完整,申请2项信息公开答复只公开一项;对于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逾期答复;行政机关以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信息,但未提供具体理由或履行相关程序的证据以及部分基层行政机关信息化水平较低,配套的公开制度不完善、公开信息较少(或只公开少数重要信息)等等。
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的区别
何为数据开放
政府数据开放是指政府机构或委托部门主动、及时地发布其形成的公共原始数据或数据集,使之能被任何人不受限制地、出于任何目的地利用。
如今数据开放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气象数据、地理数据、公安数据、统计数据(蕴含医疗、经济、人口等)以及科研、公共服务等众多原始数据。
二者之异同
这里需要明确信息和数据两个概念的差别。数据是信息是上位概念,数据本身只是一些“无意义”的字符的排列组合,而通过对数据的的组织、分析便可以从中转化或提取出可以被直接利用的信息。比如一串二进制的数据经过计算机运算便可以呈现出各种为人们所用的电子文件。
所以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的区别也就不言自明了。信息公开更加侧重行政中(作为结果)的公共信息,目的重点在于追求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数据开放则更加侧重行政中产生、收集的原始公共数据,在同样追求社会效益的同时目的更重于经济效益。如年欧盟委员会的《数据开放:创新、增长和透明治理的引擎》中就把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视作数据开放的重要目标之一。新加坡政府同样认为政府数据开放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而我国政府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亦认为大数据是“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从而要求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如近域内外的数据开放立法与政策
域内数据开放重要立法和实践
中国的首部涉及数据开放的文件为国务院办公厅于年签发的《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推动地理信息系统开放共享,“组织开展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政策性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积极研究并尽快出台地理信息数据对社会开放的相关政策,促进地理信息的广泛应用和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随后两年间又集中签发了多部有关数据公开的文件,如上文提到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及《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均提出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但是直到今天,我国仍未颁布任何关于政府数据开放的专门立法。不过放眼地方,我们可以看到多地政府都针对数据公开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如武汉市政府在年提交了《武汉市政府公开数据服务平台规划建设方案》启动了武汉市的数据公开平台建设,其三期项目已于年12月正式上线。“截至年12月武汉市政府公开数据服务平台整合了政府个部门日常业务系统产生的各种类型的公开数据,按照政府机构、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能源环境、教育科技、交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公共安全、农业农村等12个大类进行归类,面向各行各业提供包括可在线阅读可下载的PDF、Excel工作簿、数据库文件、CSV数据、地图服务API接口及数据API接口调用服务,开放完整的、原始的、可机读的、非专属的、机构化的、高价值的数据集,并配备实用翔实的元数据条目,帮助用户用好数据、用对数据。平台数据记录共条,可下载数据项、地图服务个、APP应用54个、excel文件条、图片张、数据文件5个、PDF文件个、csv文件个。资源下载总次数次,资源访问总次数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科研、教育、商业、个人对数据的使用”。上海和浙江也分别在年8月和年6月出台了专门针对公共数据开放的地方性政府规章——《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也在年9月制定了《北京市政务数据开放服务指南(试行)》。各地均对数据开放的平台建设、总体原则、开放机制、开放类别、监督保障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北京日报报道,截至年3月,北京市以开放60余亿条政务数据记录,市大数据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正在对金融机构开展新一轮数据需求调研工作,并对金融公共数据专区进行安全加固”。
综上可知,即便目前仍然缺乏全国范围的数据开放的立法,但是各地均在积极的做出实践尝试。
域外数据开放重要立法和实践
美国最早的数据开放立法为年的《透明和开放政府备忘录》,后又于年和年正式颁布颁布了《国家行动计划1》和《开放数据政策》。年,作为全球数据开放立法的里程碑的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法案》和欧盟《开放数据指令》先后生效,前者正式确立了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data.gov)的要求,并要求联邦机构将其信息作为开放数据,以标准化的、机器可读的形式在线发布;后者要求在统一的平台上开放政府数据和受政府资助的科研数据,并探索通过API接口开放共享实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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