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外斜视PPP临床指南
PPP是PreferredPracticePatterns的简称,是美国眼科学会(AAO)编写的一系列临床指南。
PPP指南制定原则与标准
(此处内容略、详见全文)
初始病史评估
●眼部症状和体征[A:Ⅲ]
●眼部疾病史(眼位偏斜发生的时间和频率、有无复视)[A:Ⅲ]
●全身疾病史(回顾出生前、围产期和出生后医疗因素)[A:Ⅲ]
●家族史(斜视、弱视、眼镜配戴史和配戴眼镜的类型、眼外肌手术、遗传性疾病[A:Ⅲ]
初始体格检查
●眼球固定情况和视力[A:Ⅲ]
●双眼眼位(远距离和近距离注视)[A:Ⅲ]
●眼外肌功能[A:Ⅲ]
●检查有无潜在的或明显的眼球震颤[A:Ⅲ]
●知觉试验[A:Ⅲ]
●睫状肌麻痹下视网膜检影和屈光检查[A:Ⅲ]
●眼底检查[A:Ⅲ]
治疗
●对于各种类型的外斜视,均应对其进行监测,对于一些外斜视,需要进行治疗[A:Ⅲ]。
●对于患有间歇性外斜视且融合控制良好的年幼儿童,可以进行随访,而不进行手术[A:Ⅱ]。
●若患者在多数时间内存在眼位偏斜,则需要进行治疗[A:Ⅲ]。
●就外斜视而言,对任何导致单眼或双眼视力下降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屈光不正,都应该配戴眼镜进行矫正[A:Ⅲ]。
●外斜视的最佳治疗方案尚未明晰。
随访评估
●随访评估的频率应基于患儿的年龄、视力情况和眼位偏斜控制情况而定[A:Ⅲ]。
●对于患有间歇性外斜视、融合控制良好且无弱视的儿童,通常每6~12个月随访1次[A:Ⅲ]。
●一旦视功能发育成熟,眼科医师可适当减少随访频率[A:Ⅲ]。
●随访评估包括外斜视的发生频率、对治疗方案的依从性(如果存在),以及眼球运动的检查[A:Ⅲ]。
患者教育
●眼科医师应当与患儿,在适当的时候应与其家长和(或)监护人讨论检查结果,以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识,征得他们对治疗采取合作的态度[A:Ⅲ]。
●眼科医师在制定治疗方案时,应与患儿、患儿家长和(或)监护人进行商量[A: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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