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
关于开展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2、长沙市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分两批申报,第一批6月15日截止!3、《长沙市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印发啦,多个项目5月26日截止!4、国家四部门发文明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5、政策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6、长沙芙蓉区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开始啦,6月11日截止!: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督导协调会!今天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的工作部署,落实科技部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水平,4月23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召开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督导协调会。火炬中心主任贾敬敦、部分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火炬中心副主任盛延林主持。会上,基于对各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和认定质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情况、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及实效等方面的量化分析,火炬中心通报了10个省市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会代表就改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推进各地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了发言。贾敬敦主任做了会议总结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总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既要总结工作成绩、工作经验;又要查找问题、找出短板。三是积极落实整改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工作安排。四是明确工作责任。各省市科技部门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指导,各认定机构要承担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评审专家、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责任,探索建立科技企业诚信体系。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各地普遍重视和加强了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高新技术企业显现出持续的高速发展势头,但也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政策落地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个别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把关不严、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直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薄弱环节,上下协同,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以高质量的认定管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来源:科技部火炬中心)~《湖湘科创智库》解读高企认定政策:年高企认定评分标准及专家评审要点!近年来,在科技创新战略的驱动下,随着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已经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正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各省市地方出台了奖补政策对新申报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5~20万补助(有地方补助最高30万以上),无疑更加刺激了企业申报的热情,但是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会更加严格,企业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过程中,不仅要熟知认定条件、评分指标、申请材料,更加需要了解高企认定的背后的逻辑。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会更加严格,具体从七个方面来加强审核标准:
一、知识产权获取时间认定
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二、软件著作权的认定
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三、研发费用的核算认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四、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五、产学研协议认定
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年,申报当年签订的得分很低甚至不予计分,且需提供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六、“一条龙”逻辑认定
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七、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认定
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面对如此严格的审核,企业如何在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中脱颖而出?
具体还需要从8个方面来弥补短板
一、知识产权
(公司成立满三年Ⅱ类知识产权数量至少10件以上、Ⅰ类知识产权至少1件以上):①一是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达标。知识产权是高企申报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认定评审的主要得分项。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转让、授让)方面的工作需要本年度完成。
二、科技人员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①科技人员名单,尽量统计所有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指标不要刚好过线;
②科技人员必须入职缴社保或个税天以上;
③科技人员专业与学历,理工类,允许少量非理工科相关专业的,但工作时间、工作经验和相关职称可佐证;
④研发组织架构完善合理,所设置岗位、职务清楚得当、安排合理;
⑤研发项目RD表中、项目立项报告和结题报告中的参与人员一致,任务分工一致。
三、研发费用
(收入在万以下的,占比5%以上;万-2亿之间的,占比4%以上;2亿以上的,占比3%)
①研发项目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创造性(项目鉴定、科技计划政府立项、产学研合作、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等);
②研发费用结构合理,对于不同技术领域的研发活动结构明细特征各有不同;
③研发辅助账或专账规范合理,在年度审计报告、汇算清缴报告中进行披露,所披露数据保持一致。
四、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①高新产品名称、合同发票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定的高新技术产品;
②高新技术产品(PS表)论述跟技术领域的相关性贴切,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指标、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支撑突出,提升高新技术产品价值;
③高新产品的佐证资料,除合同、发票建议提供第三方的产品认定、检测报告等来佐证。
五、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①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②科技成果转化的计算是按照一个成果对应一个转化,要想获得高分必须产生15个不同的科技成果,尽量多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等;每个成果确认转化为不同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检测、查新、试用等证明。
六、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部分今年提出了很多异议,审查较往年更加严格,核实意见表中也增加了企业是否有实际岗位运行的考察,建议企业不可格式模版化简单处理。具体建议如下:
①建议企业不断健全研发组织管理体系,特别是项目立项、项目中期目标管理、项目结项、项目成果管理,规范研发投入核算制度,做好研发项目记录管理,包括项目立项报告、中期试验过程文件、测试报告、结题报告等过程文件;
②建立符合企业情况的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完善人员培训引进和绩效评价制度,切实提高人员研发与成果转化热情;
③建立健全研究开发机构,有条件的可申请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强研发机构软硬件建设,积极探索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活动。
七、成长性评价
①成长性的评价主要根据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计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净资产增长率,得出相应分值。对于成长性低于5分的企业,打分风险比较大,专家评审时也提出了成长性弱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销售收入成长性不好的情况,更要完善其他三方面材料。
八、领域选择
①年国家四部委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较大调整,很多企业自身技术很好,但在领域的选择上出现偏差,导致申报结果不理想。建议企业在准备认定材料过程中结合自身研究开发项目、产品、专利技术等来选择对应的领域,做到研发项目、产品、专利、领域的四点统一。
②另外,研发项目既要结合企业实际体现行业的先进性,在技术材料的编制过程中也要注意与领域的契合。往年专家评审时都会否定一部分企业的低水平研发项目或编造的不切实际的前沿高端项目,与之对应的研发费用、成果转化也被剔除,危及申报结果。
国家一直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设,而想要成为高企,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中提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要在知识产权、企业成长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这四个方面的总分达到70分以上。”
因此,我们要从评审专家所青睐的角度去完善相关材料并获取高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知识产权(30分)?数量(8分)
Ⅰ类,1项及以上:7-8分
Ⅱ类,5项及以上:5-6分
Ⅱ类,3-4项:3-4分
Ⅱ类,1-2项:1-2分
Ⅱ类,0项:0分
?对PS的技术支持作用(8分):8-7,6-5,4-3,2-1,0
?技术的先进程度(8分):8-7,6-5,4-3,2-1,0
?获得方式(6分):有自主研发1-6分,无自主研发1-3分
?加分(2分):参与编制国家、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
?评审要点:
1.查看知识产权内容
2.寻找获取来源
(1)获得方式
(2)申请/完成时间
(3)跟RD的关联
3.分析对产品的支持作用
(1)内容相关性
(2)逻辑合理性
4.判断行业先进性(在对PS有支持作用的基础上)
5.整体评价
?常见问题(案例)
(1)申报当年受让获得,但缺乏对前一年产品产生支持作用的佐证材料。——后果:该IP无效
唯一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系年4月、5月受让而来,申报资料中也没有其他材料证明申报公司在年或之前已掌握该技术,因此判定该专利技术对申报公司年的产品没有起到支持作用。即:有知识产权支持的PS收入为0。
(2)一般制造企业,知识产权全部或主要是软件著作权。——后果:先进性、支持作用评分极低
二财务成长性(20分)?两个指标,各占10分,分别计算。
新规定:第2年为0或负值,增长率为0,第1年为0或负值,按2年算。
0或小于0,0分
>0%,1-2分
≥5%,3-4分
≥15%,5-6分
≥25%,7-8分
≥35%,9-10分
?评审要点:
1.审查财务资料合规性
2.审查财务数据合理性(调整录入错误,且有利于企业的数据)
《期间费用明细表》,研发费用如果为0或远小于研发费用专审报告,大部分专家不认可该年研发费用专审数据。
3.分析有关评价内容的符合性
4.按系统数据或调整后的数据对成长性评分
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如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通过辩证思维、实验研究、调研考察、开发实践,取得新的成就并通过技术鉴定或得到社会认可,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
高企的科技成果:企业级;多种形式(知识产权、鉴定并非必须);自用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年均5项及以上25-30分
年均4项19-25分
年均3项13-18分
?科技成果转化30分材料要点:
1.确保年均5年以上、每年都有、各年数量适当均衡
2.科技成果名称不要雷同
3.每项成果转化都要提供材料证明,无上传附件直接扣减
4.证明材料内容与转化成果的相关性
5.证明材料时间与转化时间的适宜性
6.证明材料形式的多样性
每项提供2种含以上证明(或客观说明)材料,忌各项成果转化都仅提供同一种材料。
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1.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
项目:6分
2.内部研发机构,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
机构:6分
3.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
氛围:4分
4.科技人员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人员:4分
制度性文件,需要实施例证证明已实际施行。
高企认定是一项专业度高
流程复杂的系统工作
想要轻松通过
必须将每一项细节做到位!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来源:科技部火炬中心国科火字〔〕81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制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高水平技术成果与高质量科技企业的精准对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在地方落地转化,科技部火炬中心启动开展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以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为指引,以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为目标,针对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供给质量不高、受众企业不优、对接渠道不畅等现实难题,打通科技成果供给侧、需求侧、服务侧,提高技术要素与资本、人才要素配置效率,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为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供给和创新支撑,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思路 “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由科技部火炬中心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动,重点聚焦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服务能力,深入挖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前沿领域具有较强产业化前景的技术项目,委托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服务,面向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需求,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通过开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为各类市场主体“赋能”和“搭台”,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应用场景,加速形成多方联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机制和区域技术转移体系,树立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品牌,带动提升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整体效能。 三、职责分工 科技部火炬中心牵头组织“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审定地方“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和路演活动方案,组织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承担常态化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同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共同主办路演活动,宣传动员上市科技企业参与路演,建立“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项目库,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负责遴选或委托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长期征集科技成果项目,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专业化服务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的技术转移机构承担入库项目的推广转化工作,与科技部火炬中心共同主办路演活动,制定路演活动方案,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项目征集 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遴选或委托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负责本辖区科技成果项目征集工作,长期面向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征集项目。 (一)项目征集条件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 2.技术领先性强,一般应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 3.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潜在效益; 4.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法律纠纷等情况; 5.拟通过技术许可或转让、合作开发、中试熟化、技术入股、技术并购、技术融资等方式与科技企业、园区、机构等开展合作; 6.持有项目的科研人员或其委托人有意愿参加路演活动。 (二)推荐项目可获得的公共服务 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对入库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专业评价,推荐适宜转化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并给予推广转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接上市科技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 2.获得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的服务及支持,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有机会获得项目资金支持; 3.参加“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精准对接科技企业和投资机构; 4.获得路演辅导和专业培训,协助完成科技成果的商业计划书; 5.通过“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和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相关网络平台进行项目展示推广。 (三)项目征集方式 1.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可登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ztc.chinatorch.gov.cn)填报科技成果项目信息表,或批量导入科技成果项目信息。具体导入方式可联系科技部火炬中心工作人员。 2.科技成果持有人可自愿登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自行注册并填报科技成果项目信息表。 五、申报要求 1.请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请开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按要求制定《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附件1)和《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方案》(附件2),于年5月7日前,正式函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每个省(市)限报一场。 2.科技部火炬中心根据报送方案,结合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基础、支撑保障条件、方案可行性及相关性等因素,组织专家,择优确定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承办单位。 六、联系方式 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王博宇???任?洁 电?话:-??? 邮?箱:jissc2
ct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附件:1.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模板)????????2.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方案(模版)科技部火炬中心年4月23日(来源:科技部火炬中心)长沙市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分两批申报,第一批6月15日截止!今天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号)要求,为组织好我市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年度我市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5日;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申报企业向所辖区、县(市)科技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县(市)科技局通知为准。长沙高新区内企业由长沙高新区核实初审直接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推荐。
二、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登记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一、企业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请书;
二、《长沙市农业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和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贴花复印件);
四、相关证明材料:
1、开户银行提供的企业资信等级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证明。
3、由所在地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提供的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证明。
4、企业获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认证、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获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附件4:
长沙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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