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周报年第18期
关于开展湾沚区年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的对象和范围1.申报对象:在芜湖市湾沚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2.申报范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批准,符合《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年)的通知》(芜政〔〕46号)中《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详见附件1)文件要求的项目。专利补助、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等知识产权类政策申请兑现,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1.材料受理:各申报单位填写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附件2《芜湖市湾沚区年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并按填报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项目主管单位。申报受理时间为年4月30日至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主动放弃项目补助(奖励)。
2.部门审核:各项目主管单位对受理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兑现依据等方面进行审核、汇总,填写附件4《芜湖市湾沚区年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初审汇总表》,按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区科技局办公室。三、相关要求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市自主创新相关政策,据实申报补助(奖励)项目,做到应报尽报,不得在市与各县区之间、各部门之间重复申报,不得弄虚作假,要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行为的,取消该单位全部项目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漏报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企业申报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附《芜湖市湾沚区年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补助(奖励)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市科技创新申报兑现工作区科技局联系人:秦颖、张纯联系-,-邮箱:qq.转载请注明:http://www.iogko.com/wazlyy/10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