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观点基础设施公募REITs法律实
作者简介
吴永成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现为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不动产金融部成员,曾在厦门国际银行工作,目前专注于提供房地产、跨国投融资、金融业务等法律服务。
前言
在上周的文章中,本团队已对高速公路REITs项目的法律实务要点进行了分析说明。不同于高速公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定义。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物流术语》,其中将物流设施定义为:“具备物流相关功能和提供物流服务的场所”,其中包括了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各类运输枢纽、场站港、仓库等。作为系列文章的第三篇,本次我们将对仓储物流类的REITs项目进行分析解读。
一、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概况截至年5月31日,根据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已经审核通过并发售的9只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中,共有2只产品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仓储物流项目,分别为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普洛斯仓储物流REITs”)和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下称“盐田港仓储物流REITs”)。项目概况如下:
公募REITs名称
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原始权益人
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项计划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深创投红土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0年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年6月29日(含该日)
基础设施资产
1)北京市顺义区顺畅大道15号、16号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北京市通州区兴光二街2号的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盈西路12号、5号的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新九路1号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顺昌路19号、26号的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6)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淀山湖镇双马路1号、丁家浜路7号的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7)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海盛路68、75号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深圳市盐田区沿港路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包括现代物流中心A区的A仓、入区盘道和行车道,B区的B1仓、B2仓、B3仓、综合办公楼、气瓶站、出区盘道和行车道
从已发行的情况来看,普洛斯仓储物流REITs基础资产总估值为53.46亿元,预期募集金额为58.35亿元;盐田港仓储物流REITs基础资产总估值为17.05亿元,拟募集金额为17.05亿元。目前这2只产品募集期内公众投资者认购总量已超过公众发售总量。
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涉及的法律规则及指引1.除《基础设施公募REITs概览篇》中列举的公募REITs相关法律规则指引之外,根据仓储物流REITs项目基础设施资产情况,我们整理了主要涉及的土地、规划类法律法规如下:
2.鉴于现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交易结构采用的是“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的交易结构,因此还应注意证监会和交易所层面针对仓储物流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一些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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