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可持续竞争优势促进民办高校发展
民办高校转型发展既可以指一般意义上从规模扩张到内涵建设,实现办学质量的提升;也可以指民办高校在办学模式上转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好培养应用型人才。本文讨论主要聚焦于后一种意义上的转型发展。可持续竞争优势理论为研究民办高校在转型发展中,如何利用已具备的有利条件,克服现有的疑难困境,并真正彰显优势实现突破,提供了分析框架。可持续竞争优势理论注重阐释组织特别是企业如何维持竞争优势并实现持续性的成长。其指出当企业所实施的某种价值创造战略无法被现有或潜在的竞争者践行时,企业就具备了竞争优势;而如果其他企业也不能复制这种战略利益时,企业就拥有了可持续竞争优势。在产教融合的改革背景下,面对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民办高校也需要进一步挖掘自身在机制、资源及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推动自身转型发展。
激活独特机制优势开辟应用市场
民办体制机制就是市场体制机制,其基本特性是市场性。以市场性为基本特性的民办高校体制机制非常灵活,具有两个基本而又明显的优势。一是民办高校内部运行高效。民办高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决策机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定,校长执行董事会决议,这样既有助于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也有利于校长发挥特长致力于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民办高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特别注重绩效,“机构精练、队伍精干、成本低廉、行事高效可以说是民办高校的一大特点”。二是具有较强的外部适应性。公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校内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实行任期制,在有限的任职期间,重视管理而不重视经营,改革、创新的动力不足”,而民办高校因其在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和创新阻力小、动力强而具有快速调适的优势。
具有体制机制优势,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激活民办高校独特机制需要面向应用市场,以应用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应用型的人才。为此,需要做好如下工作。第一,落实并扩大办学自主权。从宏观政策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民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鼓励学校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依法依规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年11月7日修正版)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相关法规已经为民办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和自主学费定价提供了政策依据。第二,强化二级学院的主体地位。学校与学院的关系影响到整个大学的办学活力。当前民办高校的院校关系中,校级层面基本上处于支配、强势地位,而学院一级处于依附、弱势地位,不利于面向应用市场。强化二级学院的主体地位,需要民办高校依据高校特点和管理中心下移的要求,建立有序的校院两级管理体系,明确校级、院级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导向应用的二级单位考核体系。同时需要举办者以更大的胸怀建立“固定+浮动”相对透明的员工薪酬体系,革除目前普遍存在的薪酬体系“随意性大不稳定、偏重理论授课实践导向不足”等弊端。第三,赋予学生更大自主权。通过解除对学生的封闭或半封闭化规训,保障学生作为个体所享有的自由和权利,同时为学生的创造性学习提供更加优越的条件,这不仅包括校内丰富的图书资料、合格的师资、安全的食宿,还包括提供优越的校外产业学院、创新基地、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等。
盘活企业资源优势推进产教融合
我国民办高校类型复杂多样,在众多的民办高校类型中,相当体量的民办高校是企业办学型。笔者对我国余所民办高校的调研发现,我国23.3%的民办高校是由一家企业举办的,还有4.44%的民办高校是由两家企业举办的。这些高校依托公司或企业集团的丰厚收益和充足的资金流量进行规模化投资,引进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的运行模式,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并针对市场需求进行人才的培养。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教育资源供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伴随着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实施,个人办学的热潮将激发更多企业家对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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