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弱视的二十问下
十三、隐斜是怎么回事
隐斜即隐性斜视,属于斜视的一种类型。两眼的肌力不平衡具有偏斜的趋向,但在平时,有眼肌间的协调而得到两眼物象的融合,在外表上不出现斜视状态,称为隐斜。在交替遮盖左右眼时,发现被立即撤去遮盖的眼球移动或偏斜,这就说明患儿存在隐斜。
由于隐斜儿童具有有良好的融合功能,仍能维持双眼单视,所以在外表上看不出眼位偏斜或斜视。
隐斜与显斜是可以转化的。隐斜可以经过间歇性斜视逐渐变成恒定性斜视,即显性斜视。隐斜与间歇性斜视的发现,对于早期发现和治疗弱视是有意义的。
十四、屈光不正性弱视是怎么回事
屈光不正包括远视、近视、和散光。屈光不正性弱视是指两眼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的儿童。它的特点是双眼性,双眼的视力相等或相似,双眼的屈光度数也相似。可发生于高度远视或高度近视儿童,以远视为多见,约占71%。
屈光不正性弱视的发病由于高度屈光不正,导致景物不能在视网膜上成象,因而使视细胞和视通路的生理性视刺激不足。造成弱视。因此,在弱视儿童检查中,应进行散瞳验光,了解准确的屈光度数及矫正视力。弱视治疗应包括配戴矫正眼镜,定期复查,必要时更换眼镜度数。
由于屈光不正性弱视儿童的两眼屈光度相差不大,所以不存在物象融合功能的障碍,故一般不会引起黄斑部功能的障碍,预后应当是比较好的,在以配戴矫正眼镜及弱视综合治疗的积极治疗下,疗程可以明显地缩短。
十五、屈光参差性弱视是怎么回事
屈光参差性弱视是指弱视儿童两眼屈光度数相差较大。国内规定,两眼的远视或近视度数相差在1.5D或以上,散光度数相差在1.0D或以上时这种弱视就是屈光参差性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的发病机理是由于两眼的屈光度数相差较大,外界景物在左右两眼黄斑部所成的象大小不等,清晰度不同,造成两眼物象的融合困难。为了消除互相间的干忧,视皮层中枢只能主动抑制屈光度数较大的眼,所以往往形成单眼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也是功能性的,是可逆的,是可以治疗的。但是由于屈光度数较大的弱视眼抑制时间过长,抑制的较深,即使戴了矫正眼镜,由于物象的大小仍然不等,两眼的融合困难依然存在,往往疗效很慢,疗程很长。尤其是年龄较大的屈光参差性弱视儿童疗效更慢更差了。
十六、何谓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幼儿期由于先天性白内障、角膜白斑、上睑下垂等眼病遮挡瞳孔,致使光刺激不正常进入眼内,剥夺了该眼黄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使得处于发育阶段的黄斑由于生理性视刺激不足,造成发育不良或停滞,这就是形觉剥夺性弱视。这种弱视儿童视力极低,预后也差。单眼障碍比较双眼障碍所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
婴幼儿期由于眼病包扎眼睛两周以上,也可以引起形觉剥夺性弱视。对于3个月龄的婴儿,单眼遮盖了3~4日就可以发现大脑视中枢的电生理异常。所以对于6个月龄以内的婴幼儿,遮盖一眼要特别慎重。必要时可间断遮盖健眼1-2天,防止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形成与出现。需要作眼部手术时尽可能地推迟到1岁半之后施行,必须要手术的应当两眼同时戴眼罩,尽可能地防止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发生。在2-3岁以后由于遮盖而引起起弱视的可能要小得多。尽管如此,对于弱视眼进行连续治疗的时间不宜过长,尤其要注意视力的定期复查,以防止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形成。
十七、什么是近视、远视和散光
弱视儿童绝大多数需要配戴眼镜,这些眼镜包括近视、远视和散光。那么,什么是近视、远视和散光呢?
(1)近视眼
在不使用调节力的情况下,平行光线进入眼内后,不是聚集在视网膜上,而是在视网膜前,这样的眼睛看到的景物是模糊的。当景物逐渐移近眼球,其在视网膜前的物象也逐渐后移,正好落在视网膜上时,景物是最清楚的,这就是近视眼。景物与眼球之间的距离就是该眼的远点。远点,则近视度数愈高。
近视又分为轴性、曲率性、指数性和调节痉挛性四种
儿童近视应以防为主,滴用调节松驰药水,并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家长还要经常督促保持30厘米左右的阅读距离。
(2)远视眼
在不使用调节时,平行光线进入眼内后,聚集在视网膜后,这样的眼睛看到景物也是模糊不清的,当增强调节力后视物可显得清晰,看近物则需要更大的调节力,因此看远物比近物清楚,这就是远视眼。远视儿童在眼前置一合适的凸透镜可补偿调节力不足。
远视眼可分为轴性、曲率性和指数性三种类型。
远视眼主要靠配戴凸透镜来矫正。
(3)散光
散光眼是指平行光线进入眼内后,不能聚焦成一个焦点,易成为两条焦线;二焦线之间的距离,决定散光的度数。借助于调节作用或移动目标的距离,均不能成一清晰的象。只有配戴合适的散光眼镜,才能看清景物。
散光分为不规则散光和规则散光两类。
散光眼主要是配戴适度散光眼镜矫正。
十八、斜视性弱视儿童是否都要手术
斜视性弱视的儿童是否要进行斜视矫正手术的问题,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可以肯定,不是所有的斜视性弱视都要手术的,但在下列情况下,应当首先考虑斜视矫正手术。
(1)在1—1.5周岁内完成手术为宜。新生儿斜视的早期手术,对于建立双眼视觉和防治弱视意义重大。
(2)1—3周岁内发生的斜视,如果在佩带矫正眼镜后仍有斜视,可考虑手术矫正斜视,有利于儿童弱视的治疗和双眼视觉功能的健全与完善。
(3)3周岁以上发生的斜视经过斜视训练或治疗后,视力已经恢复正常,但戴矫正眼镜后眼位仍不改变者,可考虑手术矫正,有利于巩固视功能,有利于建立与完善视觉功能。
(4)对于弱视训练治疗后,双眼视力恢复比较好的交替性内外斜视,应当及时进行手术矫正。有助于建立完善双眼视觉功能。
有些儿童斜视矫正手术后出现复视现象,则说明斜视发生前患儿没有双眼视功能。斜视矫正后一旦出现复视,可以通过训练的方法治好。简单的复视训练方法是令患儿将手指伸向前方,注视自己指尖,然后渐渐地将手指向自己的鼻根部移动,直至又出现复视为止。如此反复练习。也可以应用同视机进行训练。
十九.弱视不治疗也会痊愈吗
可以肯定地说,弱视不治疗是不可能会好的,不但要治,而且要及时。弱视眼不仅仅是视力不好,而且立体视功能未建立或不完善,将严重地影响儿童的学习和成长,成年后也影响就业。
由于3岁前为儿童弱视治疗的关键期,3-10岁为治疗的敏感期,因此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内,很容易形成弱视,比如居室的光线过暗,或者单眼不适当的遮盖等,一旦这些因素消除,视觉发育又可以正常进行。所以说,弱视眼在关键期内,可逆性是很强的。但是在3岁以后,如果弱视眼仍然得不到治疗,抑制程度就会逐渐加深。尤其是在8岁以上,治愈希望就小了,而且疗程也长,13岁以上治疗基本无效(现在也有大年龄弱视治疗的临床病例,效果也不错)。
所以对于弱视儿童的防治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医生和家长都不能有不治疗弱视也会痊愈的松懈思想。
二十.影响弱视疗效的人为因素有那些
在临床实践中,常发现有些弱视儿童治疗时间短,视力上升快;有些弱视儿童治疗时间长,视力上升很慢甚至不上升,家长和医生都很着急。这时,我们应当仔细分析一下,在弱视儿童的治疗中,有没有下列人为因素在影响治疗效果。
(1)医疗方面医疗条件是否好,治疗方案和选择的治疗方法是否恰当。
(2)家庭因素有些弱视儿童家长,常因工作忙而不能带弱视儿童按时复诊,也有些家长对弱视儿童的家庭治疗不够重视,不检查,不督促,甚至眼镜也不予配戴等,也有的家长只重视虚假广告,相信小报,放弃正确的治疗方法,改用所谓的快速的新方法,新工具,结果相反而延误了治疗
(3)患儿因素有些弱视儿童拒绝配戴正视镜,拒绝遮盖治疗,家庭治疗不认真或不正常,或者偷看电视、录象或打游戏机等。
(4)环境因素有些弱视儿童经不住其他孩子的嘲笑,说配戴矫正眼镜是“四只眼”,遮盖治疗是“独眼龙”等,因此弱视儿童拒绝配戴治疗镜、放弃遮盖疗法。也有个别老师对于儿童弱视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把学习和治疗对立起来,使弱视儿童没有时间进行治疗。
开新眼健康管理中心一家专治小儿斜弱视近视防控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iogko.com/wadwh/5320.html